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国民党残余势力虽退居台湾,但不甘心失败,仍找着“中华民国”的旗号,自诩为所谓“正统中国”,实行地方割据,妄图“反攻大陆、反共复国”,由此与中国大陆形成了军事对峙的局面。美国政府不仅派军队侵占台湾,干涉中国内政,而且在国际上大造舆论,提出“台湾地位未定”、“台湾中立化”、“托管台湾”等谬论,制造分割两岸为“两个中国”的法律依据。中国政府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多次声明:“本政府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国民党政府“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依据”,“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在中国与外国发展正常外交关系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为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而提出并坚持的原则。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中国政府的上述原则立场,逐渐构成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涵义,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国民党当局虽然不甘心在内战中的失败,仍以中国的唯一代表自居,但也曾长期坚持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广大台湾同胞更是认同中国,坚决反对分裂国家。因而,尽管海峡两岸长期处于对峙状态,但两岸的中国人在“
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国的领土和主权不容分割,只有一个中国而没有两个中国”这些根本问题上,是有共同语言的。
关于一个中国的具体内涵,中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一直存在着分歧。为求同存异,中国大陆海协和台湾海基会曾于1992年11月达成在事务性商谈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1998年1月,为了照顾台湾当局在两岸谈判与协商过程中的客观处境,寻求和扩大两岸在一个中国问题上的合作基础,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中国大陆又正式提出:处理两岸关系事务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就是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2000年8月,中国大陆还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和大陆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所有这些都充分考虑了台湾各界的疑虑和意见,体现了中国政府尽最大努力寻求共识,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