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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1995年)
2005-03-18

  1995年1月30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表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阐述了邓小平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并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项主张。这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其要点是:

  (一)关于和平统一谈判的内容和步骤。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江泽民明确提出,双方可以就政治谈判的名义、地点、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

  (二)关于两岸各党派参加谈判的问题。江泽民谈到:“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江泽民在此未再提出“国共谈判”和“第三次国共合作”,是根据台湾内部形势变化所作出的政策调整。

  (三)关于如何对待台湾与外国的关系。江泽民指出:“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坚决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因为台湾当局进行这种活动,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会助长“‘台独’势力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和平统一的进程”。

  (四)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从“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江泽民提出:“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五)关于不能无限期拖延统一。江泽民指出,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无限期地拖延统一,是所有爱国同胞不愿意看到的。(中国政府2000年发表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的皮书进一步明确指出,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出现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等三种情况,中国政府将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解决台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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