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国的全名是: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NEGARA是马来语中国家的意思,BRUNEI是国名,而DARUSSALAM则和平之意, 因此,也称为汶莱和平国。
汶莱古王国的势力在十五世纪蓬勃发展,一度统治整个婆罗州岛,势力范围更延伸到印尼爪哇一带,BRUNEI一词源自15世纪汶莱首任苏丹在立国之后所取名沿用至今。汶莱一词在国内被华人广泛所使用,是直接从BRUNEI字面翻译的国名,至于为何加上水字旁则无从考稽。
1906年开始委任英国人作参政司,对国家的事务提出咨询,1959年,和英国磋商订立新宪法,成为自治邦,英国负责汶莱王国的外交、安全与防务。
1984年1月,汶莱获得全面的独立,同年加入联合国,并成为东南亚和东盟国家的组织成员国之 一。在宪制上,汶莱实行君主立宪制世袭的苏丹成为国家最高统治者,同时担任总理、国防部长以及财政部长等重要职位。汶莱官方语言是马来语,回教为国教,“马来、回教、君主”为国家立国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