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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国签证须知
2005-02-19

  凡持有效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过境的文莱公民,停留时间从入境之日起不超过第15天出境者,免办签证,并可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除上述情况外,则需向大使馆申请办理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履行下列手续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一、基本要求

  提供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有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

  填写签证申请表一份,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往返国际机票复印件或机票订单

  交纳签证费。

  二、办理签证所需时间:4个工作日。

  如申请人急需,向领事官员说明理由,可加急办理。

  特急:当天上午1000前申请,12:00前取证;

  加急:在受理后第二或三天。

  三、收费标准

  文莱护照及国际旅行证(简称ICI)签证费:

  一次入境20文元

  二次入境30文元

  半年多次40文元

  一年多次60文元

  对第三国公民签证费:

  一次入境55文元

  二次入境80文元

  半年多次110文元

  一年多次165文元

       美国护照签证费:

       190文元

  加急费:特急:(当日取证) 55文元

  加急:(第二、三个工作日取证) 40文元

  香港特区签证费:2次签证、每次停7天或14天:50文元。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2、领事官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领事官员有权拒发签证或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4、已办签证不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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