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中国签证须知 |
| 2005-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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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效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过境的文莱公民,停留时间从入境之日起不超过第15天出境者,免办签证,并可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除上述情况外,则需向大使馆申请办理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履行下列手续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一、基本要求 提供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有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 填写签证申请表一份,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往返国际机票复印件或机票订单 交纳签证费。 二、办理签证所需时间:4个工作日。 如申请人急需,向领事官员说明理由,可加急办理。 特急:当天上午10:00前申请,12:00前取证; 加急:在受理后第二或三天。 三、收费标准 文莱护照及国际旅行证(简称ICI)签证费: 一次入境20文元 二次入境30文元 半年多次40文元 一年多次60文元 对第三国公民签证费: 一次入境55文元 二次入境80文元 半年多次110文元 一年多次165文元 美国护照签证费: 190文元 加急费:特急:(当日取证) 55文元 加急:(第二、三个工作日取证) 40文元 香港特区签证费:2次签证、每次停7天或14天:50文元。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2、领事官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领事官员有权拒发签证或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4、已办签证不能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