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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护照旅行证件
2005-02-17

 

申办中国人证件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中国护照。

一、          中国公民申请护照换发、延期、加注等须亲自到中国大使馆办理。

二、          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或旅行证的华侨回国探亲、旅游,无需办理签证。

三、          在文莱定居或工作的台湾同胞到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等,可申请旅行证。

四、          护照换发的办理时间一般为20工作日,其余证件为4个工作日。

五、          相片要求:免冠、近期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48X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

六、          办理手续

(一)护照
护照换发:须填写护照申请表一份,交
48X33mm免冠近照三张和交验在文莱的证件(工作准字或居留证)。
护照延期: 护照到期前半年内可办理延期手续。每本护照最多延期两次。

护照加注 持照人如需办理别名、出生时间、出生地点等加注,须交验相关的公证书或证明信等。
护照遗失补发 护照遗失或被窃后,本人应立即向当地警察局报失并索要报警记录;书面报告大使馆。报告内容包括:遗失护照时间、地点和经过,护照号码、发照时间、发照机关、本人住址及联系电话等;本人携报警记录及原护照复印件(如果有)、护照遗失经过书面报告及48X33mm三张免冠近照到使馆办理补发护照手续。 临时来文莱而无居留证和工作证的中国公民,丢失国内颁发的护照,补发旅行证回国。

(二)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中国护照使用的证件。
申请人资格: 凡未持中国护照的华侨、香港、澳门及台湾同胞欲回国定居、探亲、旅游人员;遗失中国护照后,急需回国的人员;中国护照过期后来不及补办护照但又急需回国人员。

申请旅行证要求:交验有关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并附48X33mm正面免冠近照两张。

(三)台胞通行证签注

台胞通行证全称为“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回大陆或过境香港可在大使馆申请通行证签注。中国大使馆不颁发此证,只办理一次有效签注,有效期三个月。
申请要求:填写“台胞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并附48X33mm正面免冠近照一张。

七、收费标准

换发护照:95文元

旅行证:40文元

护照加注/台胞证签注:25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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