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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及专业介绍2005
2005-03-17
 本栏目介绍的中国高等院校均系经中国教育部批准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这些院校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雄厚的科研力量,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的专业设置涵盖了文、理、工、农、医、历史、哲学、经济、管理、法律、教育等各学科,代表了中国高等教育的水平。
  凡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者,可从本书中选择3个志愿院校和其中1个志愿专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条件和志愿,商有关院校录取。
  中国高等学校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少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专业可用英语授课。本书中带有“*”的专业表示可以用英语授课。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欢迎世界各国的青年、教师、学者来华学习、交流,以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了解和友谊。
  更多的信息,请查询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或各学校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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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学校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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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4)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体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市(5)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学院天津师范大学

辽宁省(6)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师范大学

吉林省(2)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

黑龙江省(1)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市(11)东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省(8)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省(2)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

安徽省(3)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省(1) 厦门大学

山东省(3)青岛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江西省(1) 南昌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

湖北省(5) 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省(2)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广东省(5)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2)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

重庆市(2)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四川省(2)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陕西省(2)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甘肃省(1)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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